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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有哪些新要求?

日期:2025-06-02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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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有哪些新要求?十三届国内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 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内涵,找准工作定位,科学谋划“十四五”目标任务。总体看来,对比“十三五”,“十四五”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总体目标不变,内涵更加丰富和亲民。“十三五”关注的重要河湖水体不变,“十四...

“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有哪些新要求?十三届国内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

  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内涵,找准工作定位,科学谋划“十四五”目标任务。总体看来,对比“十三五”,“十四五”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总体目标不变,内涵更加丰富和亲民。“十三五”关注的重要河湖水体不变,“十四五”任务更加艰巨。水环境治理力度不变,重点工程更注重生态修复。

  新发展阶段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阶段。2018年国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强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上等生态产品。正在开展的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从群众*关心、*期盼的事情做起,着力构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的规划指标体系。

  水资源方面,以生态流量的保障为重点,力争在“有河有水”方面实现突破。确定了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的河湖数量、恢复“有水”的河流数量两项指标。

  水生态方面,以维护河湖生态功能需要为重点,力争在“有鱼有草”方面实现突破。确定了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湿地恢复(建设)面积、重现土著鱼类或水生植物的水体数量等4项指标。

  水环境方面,有针对性地改善水环境质量,努力在“人水和谐”上实现突破。确定了地表水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劣Ⅴ类水体比例、水功能达标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等5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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