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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长江、渤海排污口监测工作基本完成

日期:2024-04-30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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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态环境部:长江、渤海排污口监测工作基本完成:4月2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邱启文介绍,截至2021年底,长江、渤海排污口监测工作基本完成,溯源任务完成8成以上,一些涉及污水管网混接、错接、漏接等难点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在持续推进。 邱启文表示,从2019年起,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省市相继启动了长江、渤海和黄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果:一是基本摸清了排污口底数。通过无人机航测、人...

  生态环境部:长江、渤海排污口监测工作基本完成:4月2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邱启文介绍,截至2021年底,长江、渤海排污口监测工作基本完成,溯源任务完成8成以上,一些涉及污水管网混接、错接、漏接等难点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在持续推进。

  邱启文表示,从2019年起,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省市相继启动了长江、渤海和黄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果:一是基本摸清了排污口底数。通过无人机航测、人工徒步排查、专家质控核查的工作方式,坚持“有口皆查、应查尽查”,摸清了长江、渤海等试点地区的排污口底数。其中,发现长江入河排污口60292个,渤海入海排污口18886个,相比各地及各有关部门此前掌握的数量分别增长了30倍和25倍。同时,黄河的排查整治还在进行中,完成了黄河上游和重要支流大概17000个排污口的排查,底数摸清以后,就为科学整治夯实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初步理清了污水排放来源。制定印发排污口监测工作要点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各地实施水质监测和溯源,及时掌握污水排放状况和来源。截至2021年底,长江、渤海排污口监测工作基本完成,溯源任务完成8成以上,一些涉及污水管网混接、错接、漏接等难点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在持续推进。

  三是推动了一批排污口立行立改。按照“一口一策、一抓到底”的原则,推动长江、渤海和黄河试点地区完成排污口命名编码和树标立牌,实施排污口“户籍”管理,帮扶各地建设了100多个整治示范工程,出台了三级排查、命名编码等技术标准,指导各地开展整治工作。在整治工作中,立行立改解决了8000多个污水直排、乱排的问题。

  “通过这几年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有力地推动了相关流域、海域的水环境质量改善,有数据作为印证。”邱启文指出,到2020年底,长江干流全线达到Ⅱ类水体,2021年持续保持了Ⅱ类,实现了历史性突破。黄河干流全线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渤海近岸海域Ⅰ、Ⅱ类水质比例比2018年增加了16.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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