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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上半年地表水水质优良(Ⅰ至Ⅲ类)断面比例为87.8%

日期:2024-05-08 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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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态环境部:上半年地表水水质优良(Ⅰ至Ⅲ类)断面比例为87.8%:生态环境部日前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6月,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至Ⅲ类)断面比例为87.8%,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其中,长江流域水质状况与西南诸河、浙闽片河流、珠江流域和西北诸河一并划分为优(Ⅱ类)。 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9.1%,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

  生态环境部:上半年地表水水质优良(Ⅰ至Ⅲ类)断面比例为87.8%:生态环境部日前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6月,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至Ⅲ类)断面比例为87.8%,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其中,长江流域水质状况与西南诸河、浙闽片河流、珠江流域和西北诸河一并划分为优(Ⅱ类)。

  

  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9.1%,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其中,长江流域、西南诸河、浙闽片河流、珠江流域和西北诸河水质为优;黄河、辽河、淮河和海河流域水质良好;松花江流域为轻度污染。(文章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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