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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版“水十条”发布 严控地下水超采

日期:2024-05-18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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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京版“水十条”发布 严控地下水超采:近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即北京版的“水十条”。 《工作方案》提出,到2017年,中心城、新城的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到2020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持续保持稳定达标;地表水水体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稳定,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的水体断面比例比2014年下降24个百分点,其中,东城区、西城区水质力争全部达到Ⅳ类以上,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其余各区劣Ⅴ类水...

京版“水十条”发布 严控地下水超采:近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即北京版的“水十条”。

《工作方案》提出,到2017年,中心城、新城的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到2020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持续保持稳定达标;地表水水体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稳定,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的水体断面比例比2014年下降24个百分点,其中,东城区、西城区水质力争全部达到Ⅳ类以上,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其余各区劣Ⅴ类水体断面数量比2014年下降60%以上;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

到2030年,地表水**消除劣Ⅴ类水体,水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恢复。

 环保部一位官员指出,目前四川、福建和北京等地已经对外公开了落实“水十条”的工作方案,少数地区还在就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大多数地区已经拟定好了工作方案,等着上省政府的常务会议。

对于黑臭水体治理,北京方案要求,自2016年起,每半年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治理情况。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基本消除中心城和新城的建成区的黑臭水体。

 北京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及供水单位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状况,全过程监管饮用水**。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城市集中式饮用水**状况信息。自2018年起,向社会公开各区城镇饮用水**状况信息。

 北京市政府将严格防治地下水污染。2016年底前,完成平原区地下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分区污染防治方案编制。

 此外,北京市政府提出严控地下水超采。2016年底前,完成地下水超采范围核定和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地面沉降控制区划定工作。地下水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自2016年起,全市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增机井;2017年底前,完成机井排查登记;2020年底前,封填全市未经批准的机井,按规划置换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机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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