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

济南污水“零排放”可免污水处理费

日期:2024-04-27 07:46
浏览次数:1395
摘要:
济南污水“零排放”可免污水处理费:小清河的污染连日来引发市民持续关注。济南市已经大规模展开河道整治,减少污水进河,鼓励用水户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并制定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优惠政策,如实现污水“零排放”的用水户可以免收污水处理费。然而,记者采访得知,济南市用水户仍然难以把减免污水处理费的“大餐”吃进嘴里。
费用组成
3.15元水费中有0.9元是污水处理费
不少用水户每天都在缴纳水费,却少有人知道,缴纳的水费中包含一项费用:污水处理费。这部分费用并不归收取水费的单位,而是由市财政统一划拨给污水处理厂当做其处理污水的“回报”。
比如,济南居民生活用水的综合水价是每立方米3.15元,其中就包含着3个部分:基本水价、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将3.15元“掰开”,就是基本水价1.85元,水资源费0.4元,污水处理费0.9元。
企业、事业用水价格比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略高,污水处理费也相应水涨船高。如企业、事业综合水价是每立方米4.4元,其中污水处理费为1.1元。此外,经营服务用水、旅游定点饭店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的污水处理费也都是1.1元。
政策优惠
实现污水“零排放”就可减免处理费
济南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任何部门、单位、个人都不得违规减免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全额缴入市财政专用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按照污水集中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济南市鼓励用户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并依法取得排水许可的用户,排水水质全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A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标准并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污水处理费按实际排放水量的70%征收。实现“零排放”的用户免缴污水处理费。
尝鲜不易
用水户*多获“半价优惠”
“污水处理费并不是随意制定并征收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由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征收污水处理费,建设、财政、物价、水利、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配合。
尽管污水费用征收办法抛出了收费政策优惠的“绣球”,但却很少有用水户能“雀屏中选”。市政排水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济南市每年征收的污水处理费有1.5亿元,主要是用于济南光大水务污水处理厂运营成本,以及城市污水排放设施的建设等。记者采访得知,济南的部分大型企业如济钢等,自身有污水处理设施。由于难以实现污水“零排放”,因而污水处理费也只能减免一半左右,难以实现全部减免。
 
文章来源:济南时报

31011402005062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5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