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西藏75处湖泊达到水质较好标准

日期:2024-05-15 02:50
浏览次数:922
摘要:
 
西藏75处湖泊达到水质较好标准中国西藏网讯近日,环保部、发改委和财政部三部委联合发布《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西藏75处湖泊榜上有名,约占国内的20.6%。其中,羊卓雍措、巴松措的水质达到Ⅰ类标准。
《规划》提出,我国将对水质较好湖泊划分为5个自然分布区域进行保护,即东北湖区、东部湖区、云贵湖区、蒙新湖区和青藏湖区。其中,西藏75个湖泊的水质现状全部达到Ⅲ类标准,其中羊卓雍措、巴松措的湖水水质达到Ⅰ类标准。这些地方环境优美,游客众多,均是有名的风景名胜旅游区。水质的优良,不仅是大自然的馈赠,也是人类自身对自然环境保护开发的体现。
据西藏自治区旅游局发布统计数据显示,1月至6月,西藏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411.17万人次,同期增长19.8%;实现旅游总收入40.77亿元,同比增长29.3%。其中,接待国内游客407.78万人次,同比增长19.9%。而自助游、自驾游成为新的旅游热点。面对如此众多的游客,如何解决吃、住、行、游、购、娱给环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使得雪域环境不受到破坏,不仅需要游客自身素质的“软件”匹配,同时更需要有政策、法规等“硬件”措施的出台,从更大更广的层面,进行保护。
西藏是中国乃至南亚和东南亚地区重要的“江河源”和“生态源”,被称为“亚洲水塔”。西藏年均水资源量4300多亿立方米,流域面积1万平方千米及以上河流共28条,湖泊面积2.89万平方千米(不含跨国界湖泊境外面积),约占国内的37%。保护西藏丰富的水资源,对于保障生态环境、促进江河源区域与下游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310月《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试行)》出台。该办法规定,环境保护考核结果等级分为优良、良好、合格等。其中,评定为合格等级的条件,包括主要水体水质、县城建成区空气质量、林地或草地覆盖率、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环评执行率、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整治、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产业政策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等12个方面。
20147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再次出台《实行*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将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到2020年,西藏用水总量将控制在36.89亿立方米以内。
31011402005062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5062号